主 旨: 有關外籍教師、研究人員及其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、外籍博士後研究人員入境居家檢疫天數自111年3月7日起縮短為10天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111年2月24日新聞稿(如附件)辦理。
二、 檢疫天數:外籍教師、研究人員及其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(以下簡稱外籍教研人員及其家屬)、外籍博士後研究人員自111年3月7日零時(航班表定抵臺時間)起入境,居家檢疫天數由14天縮短為10天,並檢疫期滿後續行自主健康管理7天。
三、 居家檢疫場所:外籍教研人員及其家屬、外籍博士後研究人員入境後居家檢疫場所,仍依原專案規定為防疫旅館或集中檢疫所。
四、 自主健康管理規定:居家檢疫期滿後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,不應進入校園上課或前往人群聚集之處,並要求做好個人防護措施;如要入住校內宿舍,學校應安排獨層且一人一室之宿舍,如衛浴設備或洗衣設備為共用,請規劃分流、分時段使用,並於每次使用完後應落實清消。
五、 採檢措施:外籍教研人員及其家屬、外籍博士後研究人員入境後應配合指揮中心相關採檢措施如下:
(一)PCR檢測(計2次):入境時1次、檢疫期滿前(檢疫第10天)1次;並請確實於「衛生福利部防疫追蹤系統」上紀錄檢疫第10天之PCR檢測結果。
(二)家用快篩試劑檢測(計5次):檢疫第3天、第5天、第7天以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3天、第6-7天,各執行1次;請確實於「衛生福利部防疫追蹤系統」上紀錄檢疫期間之快篩結果,並請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以雙向簡訊回傳快篩結果。
(三)請學校提醒外籍教研人員及其家屬、外籍博士後研究人員確實於「衛生福利部防疫追蹤系統」上紀錄PCR檢測結果及快篩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