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函轉-教育部】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(111)年7月26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682號公告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。

2022 年 8 月 4 日 衛生保健組

主 旨: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(111)年7月26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682號公告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案,請查照並配合辦理。

說 明:
一、 依衛生福利部本年7月26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682A號函副本(附件)辦理。
二、 本次修正適度放寬戴口罩之防疫措施,其中「騎機車/腳踏車」及戶外從事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得免戴口罩,其餘防疫措施維持不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