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衛生福利部業於本(110)年8月24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768號公告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案

2021 年 9 月 1 日 衛生保健組

主 旨: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(110)年8月24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768號公告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案,請查照。

說 明: 依衛生福利部本年8月24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768A號函副本(如附件)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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