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公費快篩試劑發放原則如下:
一、確診個案之同寢室友匡列為「密切接觸者」,由學校提供每人快篩試劑3劑。
二、確診者為本校師生,在無適當防護下摘下口罩並大於15分鐘(24小時內累積)面對面之接觸,實施「3天 防疫假」並不可入校,由學校提供師生每人快篩試劑1劑。
三、教職員工生在校出現疑似症狀者,由學校提供1人1劑。
四、教職員工因公務辦理活動或於辦理暑期活動及課程期間,可依實際使用需求向學校提出申請,由學校提供每次1人至多1盒(4劑或5劑)快篩試劑。
五、有符合以上發放原則的教職員工生,可至學務處衛生保健組(D107)領取快篩試劑。
六、如有相關問題,請洽學務處衛生保健組,電話:04-26318652分機1463。
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 敬啟111.08.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