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/21-10/4維持二級警戒 防疫期間校園活動申請
一. 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,9/21-10/4維持防疫警戒二級之規定,開放系科或單位辦理校園活動申請,請配合相關防疫規定如下:
1.活動人數須符合室內80人,或室內超過80人但該場地容留人數符合室內空間至少2.25平方米/人 (以活動場所之樓地板面積(扣除固定設施設備)除以2.25平方米計算容留人數) 。
2.室外300人以下之規定。
2. 活動場地須符合借用場地之可容納人數限制。
3. 活動有固定座位(梅花座)且保持社交距離。
4. 活動參加人員需造冊實聯制及座位表。
5. 活動內容無肢體接觸,不共用器具(若共用器具須立即清消後再使用)。
6. 活動須體溫量測及全程佩帶口罩。
二. 活動防疫申請請下載表單(附件一),操作流程如(附件二),審核通過後續辦理其他申請程序。
三. 各項防疫措施視疫情變化滾動式修正,請隨時注意學校網站所公告各項資訊。
四.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衛生保健組,分機:1461~1463。
學務處敬啟110.09.27